河北日报不是故意的,也不可原谅!
原创 李万卿
(资料图)
几天前,河北日报整了一条“乌龙”,网友们想让我整几句。
整不整?
整几句吧,我也是老新闻人,怕同行说“不厚道”;不整几句吧,这条“乌龙”太大了,大到在河北遭遇洪灾时“兴风作浪”。
观望了几天,终于忍不住“整几句”。
书归正传。
8月3日,河北日报微博“编发”了一则“新闻”,内容如下:
“8月3日河北抗洪吃饭时,一名小战士吃着吃着睡着了,致敬抢险救灾一线最可爱的人!”
有图有真相,你信不信?
不少读者信了。
眼尖的网友,却发现这张配图是从太湖“搬运”来的。
原来,2020年7月,江苏无锡太湖边防汛救援时,有媒体记者拍摄了这张照片。2020年7月20日13时21分,在人民日报微博视频号上发表,新闻发生时间是2020年7月17日。
时隔3年,河北日报某些采编人员“顺手拿来”,整了一个时空大挪移,把无锡太湖挪到了“河北”,把2020年7月17日穿越到2023年“8月3日”。
一番骚操作,旧闻变“新闻”。
难怪网友们调侃:原来叫“跑新闻”,现在叫“编新闻”。
事情就这么个事情,经过就这么个经过。
或许,河北日报“编发”的这则“新闻”很应景,河北共青团微博视频号立即转发了。另有多家官媒,也是两眼一闭:转发!
转来转去,影响就大了,捂不住了。
然而,河北日报“任凭风浪起,稳坐钓鱼船”,当初“抢新闻”的劲头没有了,沉默,沉默......
“沉默”两天之后,终于羞羞答答道歉了。
下面是8月5日19时38分河北日报微博致歉:
“8月3日,由于审核把关不严,我们新媒体账号错误发布了一条微视频,造成不良影响,向广大网友致以真诚歉意。今后,我们将引以为戒,杜绝此类问题发生。”
我数了数,文字加标点符号,共71个字符。
惜墨如金!
知错就改,善莫大焉。
我相信河北日报的“乌龙”不是故意的,任何一个采编人员、值班总编,也不敢“故意而为”。
但是,这样的错误,太低级了。
我在省级官媒做过近30年新闻工作,至少有10年负责报纸的二审和终审,对官媒的发稿程序,还算了解。
官媒对稿子的处理,从选题、审稿、发稿,都会有严格的程序,“三审三校”是规定动作,编辑选好了稿子,主任、主编还要“二审”,最后还要由总编或者值班副总编三审(终审)通过。
就是说,一篇稿子、一个照片正式发表,至少要经过3道程序的严格编审。
何况,还有校对。
河北日报微博上的“致歉”呢?似乎避重就轻,含糊其辞。
他们,只说由于“审核把关不严”,“错误”发布了一条微视频。
责任人呢?仅仅是“错误”吗?
我坚信河北日报的这条“乌龙”不是故意的,但绝对不可原谅。大凡“三审三校”中任何一关的任何一个人有一点点责任心,就不会出现如此“乌龙”。
这不是一般的“技术性差错”,也不是胡锡进说的“百密一疏”,更不是一个“小编”的能够扛得起的责任。
新闻无小事。
新闻,不仅是追逐热点,更是一面历史的镜子。
今天的生活,就是明天的历史;现在发布在官媒上的信息,就是明天的史料。
这次河北抗洪,注定会载入史册,希望河北日报“编发”的这条乌龙,不会在历史长河留下任何痕迹。
愿与河北日报同仁共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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